警察绝没有随意搜查的权力
南都女记者到苍南采访城管打人导致的群体事件,在宾馆睡觉时,遭到该地警察强行闯进房间检查,并被要求验尿。对此,记者同志很是不忿,把事情发到了自己的微博上,并质问:警察可以这么要求老百姓验尿?
对此“验尿事件”,苍南县公安局微博回应属实,不过辩称,该局民警是根据线索对记者所住的宾馆进行涉毒检查。因此,虽然“在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未主动出示证件、没有女性工作人员配合的不规范问题,给该记者带来了不便和困扰”,但是该局“民警是在正常履职”。
显然,苍南警方的回应,与记者的意见存在相左之处,因为据记者的描述,在她“给对方看了身份证后,一名长得还挺帅的警察说,北京的啊,来这里干什么。我说是记者,他们哈哈大笑。竟然还要验尿,还不让反锁卫生间的门”,似乎警方查尿不是目的,给记者采访制造些麻烦,倒是可能!而苍南警方却认为,警方是在正常履行职务。
要辨明两方的是非,核心的问题是,苍南警方要举证说明,该记者是否有涉嫌使用毒品的事实,如果有,则其要求记者验尿,是正常行使搜查的权力;如果没有那就属于滥用权力,就不仅仅是所谓的仅仅是程序不规范的问题。须知在一个法治的社会里,每一个公民都享有自由、安宁,不受非法骚扰的权利,这种权利不仅是一个公民对抗其他一般社会成员的非法行为的权利,更是对抗国家机关的,因为后者的权力更使其成为公民权利的威胁。具体到执法过程中,执法机关要对公民采取影响其权利的行为时,必须要有合法、且合理的事由,否则就是滥用权力。具体到侦查机关对于公民采取搜查等行为时,不仅仅是履行所谓的出示证件等法定程序,更要有引起侦查行为的正当事由,就“验尿事件”来说,苍南警方的回应,就缺乏一个正当事由的举证,即是否有初步的证据证明记者有涉嫌使用毒品的可能性!
最后,笔者要说的是,我们之所以要关注“验尿事件”,就在于这是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公共事件,关注记者的遭遇,就是关注我们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的权利。